教育教学|我院顺利举办《“应为”与“责任” ——重新审视中国民法典中的债法逻辑》讲座

来源: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26-05-16

          2026515日,文法学院第8期“化育讲坛”在昌平校区第二教学楼C102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以《“应为”与“责任”——审视中国民法典的债法逻辑》为主题,特邀意大利布雷西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外聘教授Stefano Porcelli(司德法)主讲。学院党委书记郑秀英、副院长徐军出席,讲座由副院长薛长礼主持,法律系副教授李超参加与谈。

 Stefano教授从中国《民法通则》到《民法典》的立法变迁切入,系统审视了中国《民法典》未设形式意义上“债法总则”的立法选择,并由此提出其背后隐含的体系逻辑之问。为阐释这一变化的深层意涵,他以罗马法中“oportere”与damnatio的概念区分为理论基石,梳理了从“oportere”(“应为”)到“obligatio”(“债”)再到responsabilità”(“责任”)的历史演进脉络。他指出,债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性义务关系,而非压制性的责任关系,二者分属不同法律层次。在此基础上,他结合近代各国民法典中“债法总则编”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民法典》第468条等法律规定,论证了债的统一逻辑仍然实质性地支配着中国《民法典》的运作,唯有重新确立这一逻辑,才能理顺分散于各编的不同制度之间的层次关系



在与谈环节,李超副教授回顾了Stefano教授的论证思路,并结合自身教学研究经验进行了回应与补充。在场同学也就学习中遇到的困惑与教授展开了积极交流。



薛长礼副院长在总结中指出,本场讲座融合了民法学、比较法学与法史学等多学科视角,为重新理解我国的《民法典》体系提供了深具历史厚度与法理深度的观察路径,超越了简单的制度比较,实现了跨文化的深层对话。他鼓励同学们在扎实掌握《民法典》本土规则的同时,积极拓展比较法视野,从多元视角审视和理解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此外,郑秀英书记、薛长礼副院长、徐军副院长还与Stefano教授就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学术交流合作及校际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讲座深化了我院师生对我国债法体系的认识,也为文法学院的国际学术交流搭建了桥梁。未来,文法学院将继续立足学科特色,推出更多高质量、多元化的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走进校园,为师生拓展学术视野、助力法学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供稿王子琦朱哲宇李超

供图何甜甜

审核|薛长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