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举办第6期法学名家系列“化育讲坛”

来源: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20-11-03

20201031日晚,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在东校区会议中心一层第一会议室举办第6期法学名家系列化育讲坛,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及知识产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冯晓青教授做了题为“‘严保护政策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与建议的讲座。北京化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范晓波教授与谈,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薛长礼教授主持讲坛并向冯教授颁发化育讲坛证书,法学学科负责人和育东教授、赵惠妙副教授以及全校40余位研究生参加了讲坛。



冯晓青教授的讲座分为四个部分:从多学科角度认识知识产权概念的内涵;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定位;严保护政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制度构造等。

在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学等多学科角度解读知识产权内涵时,冯教授在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的同时,着重阐述知识产权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的价值目标,强调知识产权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制度供给,是国家实现科技创新、经济贸易、文化甚至外交等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在介绍知识产权的劳动学说、人格理论、激励理论和利益平衡理论等诸多知识产权正当性理论时,他将其十多年前提出的利益平衡理论简要概括如下:知识产权法以私权保护为重心,从专有权v.公共利益、专有领域v.公共领域、权利保护v.权利限制等三个方面实现利益平衡。在谈到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及制度构造时,提出如下观点。

第一,中央实行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阶段论已不再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二,应当辩证地看待知识产权的严保护政策,避免保护不足与保护过度两个极端。专利、商标的申请注册量并非越多越好,大量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申请低质量专利,会导致大量的行政司法资源被耗费。从专有权保护和公共利益平衡的理念出发,应当实施公共领域保留政策,法官应当重视在知识产权之外不受到保护的公知常识、公共思想等场景的存在。保护权利人的同时也应保护竞争者,竞争者也有合法权益,滥用知识产权会触犯反垄断法,掌握好利益平衡是关键。

第三,严保护应当是严格依法保护。例如,在专利创造性判断中不能滥用公知常识来否定创造性;判决书应加强说理,重视学理解释在法律解释与适用中的作用。

与谈环节,范晓波教授对冯教授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经济发展上的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是缺乏创新,所以知识产权严保护符合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严保护不是一味地提高赔偿额,而应从解决举证责任分配与赔偿数额计算科学性等问题着手。

主持环节,薛长礼教授认为冯教授提出的诸多学术观点与其利益平衡理论具有逻辑一致性,这对于学术研究而言非常宝贵。他感谢冯教授在百忙之中来我校做讲座,并希望在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加强交流,继续对我校法学学科发展给予有力支持。



化育讲坛是文法学院法学学科专业新创立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通过邀请法学名家就前沿问题阐述学术观点、就热点话题发表鲜活思想、就焦点命题分享研究方法,推动我校法学学科专业的发展。



(撰稿:武亚舟   摄影:任越)



附:主讲人简介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及知识产权法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经天学者荣誉教授,甘肃政法大学文翰学者特聘教授、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兼职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专家顾问、北京环世知识产权诉讼研究院院长等。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个,其中重大项目2个,出版《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理论》《知识产权法哲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个人专著十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CSSCI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五项。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1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013)、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201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2007)、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9)、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6年)、北京市优秀教师(2016)、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018)、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8)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