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风建设的规定

来源: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10-28

学风建设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学风建设直接关系着高等教育的育人质量。因此,学风建设对我院构建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的影响。学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学风建设的目标是“严谨治学、笃行求知、创新立世”,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

1、加强学风建设宣传的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每学期都要以“学风建设”为主题召开班会,讨论学习目的、治学态度、学术精神、学风现状及措施等,并利用广播、橱窗进行宣传、引导。

2、鼓励学术活动,形成浓郁的学术氛围。开展“五四”科技文化节、课外科技立项活动;积极邀请国内外有成就的学院毕业生来院做报告,鼓励学生组织学术沙龙、学术报告等活动。

3、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学风建设目标的实现。实行班主任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学院与班主任签订学风责任书。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联席会制,定期分析班级学风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实行党员、积极分子“一帮一”辅导制,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在评比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时,实行学风状况一票否决制。

4、严格管理,促进良好学风、考风的形成。每学期进行学习成绩汇总,其结果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团支部等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优良班风班”、“无作弊班”等活动。

5、把各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作为学风建设有效的激励措施。

6、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坚持以下原则:
(1)注意时间性:每学年开学初以专业为单位,向辅导员报各项奖学金有关评审材料。
(2)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要按照基本素质、学习成绩、各方面能力综合测评。
(3)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结果要公示一周,允许同学争议。
(4)避免把人民奖学金当作“福利”,凑2%、7%以及10%的比例,人民奖学金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